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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字〔2022〕8号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开展全县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2-23 12:02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与地理信息测绘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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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相关股室及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二层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 游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区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我县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图书馆等重要文化旅游场所正确使用地图,助力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全州县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2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县自然资源局蒋丽华:18277343064 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唐婧:481555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印发

开展全县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

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地图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区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3号)及《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资字〔2022] 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图管理,避免“问题地图”进入重要文化旅游场所危及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和利益,规范我县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等重要文化旅游场所正确使用地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县自然资源局调查与测绘管理股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股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县自然资源调查与测绘管理股具体负责全县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疑似“问题地图”进行鉴定,对问题提出整治整改意见,监督、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化股负责组织发动县所属二层单位开展自查,督促涉及“问题地图”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排查,督促涉及“问题地图”的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此次全县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

作,重点排查我县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等 重要文化旅游场所地图使用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使用地图,助力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健康发展。县自然资源局调查与测绘管理股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股将密切协同配合,建立文化旅游场所地图管理的长效机制及工作联络员制度,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层单位要选派一名业务骨干担任专项工作联络员,并填写《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1)于2月16日前报送至邮箱:qzxwhj4815558@163.com。

(一)自查工作。2022年2月16日前,县属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旅游系统所属单位根据《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附件5) ,参考标准地图(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获取网址为:

http://www.tianditu.gov.cnl ,广西标准地图获取网址为:

http://www.gismap.com.cnl)全面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填写《地图使用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邮箱qzxwhj4815558@163.com。

(二)排查工作。2022年2月21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组成联合排查工作小组对本县文化旅游所属单位自查上报的疑似问题进行现场排查鉴定,甄别所使用地图是否存在未依法送审、错绘或漏绘台湾岛等我国重要岛屿、错绘我国国界线、违规标注敏感或涉密地理信息等问题,并提出整治整改意见,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附件3) 督促整改。并按要求汇总上报本县《“问题地图”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地图体现国家主权和政治主张,全面提高测绘在国家安全战 略中的保障能力,确保涉密测绘成果安全,维护国家版图意识尊 严和地图的严肃性,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本着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其二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开展本单位对地图使用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对排查工作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文化旅游单位全覆盖。县自然资源局对各文化旅游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整改工作完成后,如仍存在“问题地图”的文化旅游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各文化旅游单位对自查中无法确认的“问题地图”可向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对经确认为“问题地图”的,要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处置程序停止使用,彻底清除“问题地图”。

此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文化和旅游管理局将加强合作,建立完善文化旅游场所地图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地图使用,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坚决杜绝“问题地图”进入文化旅游场所。

附件:1.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联络员名单

2.地图使用自查情况统计表

3.整改通知书(样稿)

4.“问题地图”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5.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


关联文件: